各施工单位:
为保障正常办公运转,我厅拟对办公大楼局部进行修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择优”的原则,现对本修缮项目施工单位进行公开询价比选,具体事项如下:
一、施工单位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施工单位。
2. 本项目面向小微企业,不接受联合体。
二、报价文件要求
1. 本项目最高控制价格为90000元,施工单位按附件要求提供报价文件。
2. 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3.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4. 承诺函1份,申明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无不良征信记录,并对此负责。
上述资料均需要加盖报价施工单位公章,且装订成一册后加盖骑缝章。将上述资料用信封密封,在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三、比选方法
1. 本次比选按照有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选中标候选人。高于最高控制价格的报价无效。若有两家或多家符合要求且报价相同均为最低价,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选单位。
2. 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后3天内,与我厅签订施工合同,约定施工具体事项。
四、时间要求
1. 报价文件请于略略略略年略略月略略日17:30前送至福建省水利厅2001室,逾期不予受理。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229号,联系人:陈琳 ;联系电话: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2. 本项目施工工期不超过10个自然日。
附件:零星修缮工程报价单
福建省水利厅
略略略略年略略月略略日
日期 | 项目阶段 | 标题 |
---|---|---|
05月08日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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