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困难群众帮扶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珠府办〔2021〕4号)已到期,为适应现实工作需要,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社会救助工作的新要求,基金办牵头起草了《珠海市困难群众帮扶基金管理办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为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现将《珠海市困难群众帮扶基金管理办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略略略略年略略月略略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
邮箱:(略略略).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珠海市香洲区翠峰路1号南门市民政局4楼403室(邮编:519000),信封上注明“珠海市困难群众帮扶基金管理办法意见反馈”字样。
附件:珠海市困难群众帮扶基金管理办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
珠海市困难群众帮扶基金管理办公室
略略略略年略略月略略日
(联系人:林冰、李舒琴,联系电话: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附件: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