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环卫保洁工作成效,我单位拟购买一批垃圾桶。现以公开询价方式征集报名并在符合要求的企业内择优选取一家作为供应商。
一、采购单位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金花街市容环境卫生站。
二、采购内容
240升其他垃圾桶300个。具体要求:桶盖一条式金属插销螺丝加垫片固定,桶身可挂压缩车,桶整体重量≥13kg,桶底镶嵌≥40颗耐磨钉,桶外印刷新国标指定垃圾分类标识。并按购买方要求喷涂编号。
三、采购价格
不超过9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
1.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报价的请求);
2.具有相关业务工作经验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含以上相关内容;
3.具备承担本项目的人员实力和经验。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不能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与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四、项目询价文件组成:
1.封面(加盖单位公章);
2.目录;
3.报价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相关业务资质证书(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企业信用良好,没有被行政处罚等情况,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的基本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的查询页面(网页截图);
7.过往业绩(如有,提供同类业绩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8.根据公告内容自拟制定的纸质报价表(报价应包括单价、总价及其他有关资料、运费、税金等所有费用明细清单);
9.拟供货的样板彩色照片。
注:以上文件资料均须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并加盖公章,密封提交(袋外附一份公司简介、联系人、电话),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
五、服务单位的确定
1.需有3家或3家以上单位报名方可进入集体讨论程序。比选工作由金花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
2.比选原则。根据企业提供资料齐全、合理报价原则等,进行综合考虑,在金花街道办事处纪检监察办监督下组织实施确定服务单位。
3.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候选通知后放弃本次服务工作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承诺时,确认第二候选单位以其所报价作为本次询价的候选单位,以此类推。
六、公告和递交资料时间
有意提供服务的单位,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自然日内(上午8: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00,下午14:00—17:30)现场提交资质证书及其他相关资料,逾期恕不受理。
七、报名地址和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荔湾区金花直街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二楼夹层
联系人:周小姐 联系电话: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八、签订合同
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未能提供有关合同,视中标单位自动放弃,我街道有权依法选择候选中标单位。
九、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金花街道办事处对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报名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澄清等相关信息。
广州市荔湾区金花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站
略略略略年略略月略略日
日期 | 项目阶段 | 标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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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月28日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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