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诊疗设备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及
控制效果评价与许可等
招标公告
因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务院449号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卫生部布第46号令«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为了加强放射诊疗工作和辐射安全许可的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放射诊疗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我院将对新建内科大楼放射诊疗设备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及控制效果评价、放射诊疗许可、辐射环境影响评价及辐射安全许可变更办理于院内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一、采购项目标的、数量、价格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科室 |
项目内容 |
1 |
DR |
2台 |
放射科 |
放射诊疗设备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及控制效果评价、辐射环境影响评价、及放射诊疗与辐射安全许可变更办理 |
2 |
数字胃肠机 |
1台 |
3 |
CT |
2台 |
4 |
CT |
1台 |
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放射诊疗设备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5 |
DR |
1台 |
体检 中心 |
6 |
骨密度仪 |
1台 |
7 |
CT |
1台 |
以上总价中涵盖项目报告编制、项目评审至许可证办理完成的所有费用。并协助医院制度装修方案,不再另行计费。 |
二、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及具有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颁发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及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CMA资质认定证书”;
2、投标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并参与本项目设计、建设及验收过程指导;
3、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符合法律法规强制规定的条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
1. 投标文件签署委托书(原件);
2. 投标人员身份证(原件);
3.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及CMA资质证书(复印件);
4. 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 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
四、报名时间、地点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2024年
4月
24日至
4 月
29日17:00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湖南省吉首市人民北路91号(湘西自治州民族中医院设备科)
3. 报名截止时间:
2024 年
4 月
29 日 下午17:00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
2024 年
4 月
30 日上午9:00
开标地点:湘西自治州民族中医院
地址:湖南省吉首市人民北路91号(湘西自治州民族中医院内)
联系人:谭先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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