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瑞丽卫生市、文明城市创建,优化城市环境,控制交通噪音污染,给广大市民提供安静、清新的工作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现决定在城区设置机动车禁止鸣笛路段(以下简称禁鸣),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鸣路段
勐卯小学周边道路、姐岗小学周边道路、芒沙小学周边道路、团结小学周边道路、民族小学周边道路、第一中学初中部周边道路、第一中学高中部周边道路、第三中学周边道路、民族中学周边道路、职业中学周边道路、瑞丽市民族医院周边道路、瑞丽市景成医院周边道路。
二、禁鸣时间
学校区域:8: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30,14: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30。
医院区域:全天24小时。
三、禁鸣对象
所有机动车。
四、相关要求
(一)机动车驾驶人要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严禁在禁鸣路段内鸣笛。
(二)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按照相关规定使用警报器,在非执行紧急公务时不得使用喇叭和警报器。
(三)对违反禁鸣规定的机动车驾驶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之规定予以处罚。
本通告自即日起实施。
瑞丽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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