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运行有效的河湖长管理体系,按照水利部河长办《关于加强河湖长体系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市河长办工作要求,现对区、镇(街道)两级河长湖长予以公告。
一、区总河湖长
杨守奎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委书记
王志伟 区委副书记、区长
二、区副总河湖长
袁 蕊 区委副书记
李鹏程 区委常委、副区长
三、区级河长湖长
汉江南郑段区级河长:杨守奎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委书记
濂水河(红寺坝水库)区级河湖长:王志伟 区委副书记、区长
冷水河(强家湾水库)区级河湖长:袁 蕊 区委副书记
碑坝河区级河长:王继成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漾家河(云河水库)区级河湖长:李鹏程 区委常委、副区长
盐井河(西流河)区级河长:曹贯中 区委常委、副区长
后河区级河长:朱江涛 副区长
四、南郑区镇级河湖长名录见附表
村级河湖长的更新递补由各镇(街道)负责进行公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