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长江塑管公司仓储及道路改造工程资金来源为 自筹,招标人为 江苏长江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长江塑管公司内。
2、建设规模:厂区形象改造、管材成品堆场设计改造。
3、招标控制价:总价为133万元。
4、工期要求: 5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以实际开工报告为准,竣工日期:以实际开工报告为准。
5、招标范围:长江塑管公司仓储及道路改造工程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及以上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二)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建造师执业 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三)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具备经扬州市建管处备案的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企业资格、资质核验书;
2、不属于《扬州市 2023 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并处于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
3、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 2023 年 12 月至 2024 年 2 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4、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5、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6、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自 2021年1月 1 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造价1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装饰工程。提供的材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所注明的项目经理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经理变更备案资料;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扬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和江苏长江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五、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年 3 月 20 日-2024年 3 月 26 日。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扬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和江苏长江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网站自行下载。
六、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26 日 11 时 00 分。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先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八、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苏长江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文汇东路249号
邮 编: /
联系人: 贡佳
电 话: 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传 真: /
电子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