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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丰泽区南埔山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市政道路工程-南埔路(环山北路-南华路)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泉州市丰泽区南埔山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市政道路工程-南埔路(环山北路-南华路)(招标项目编号:泉建招字【2024】021号),现发布本项目补充通知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第2节商务文件-格式2内容修改为:
格式2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 同 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备 注 |
1 |
缺陷责任期 |
略略略略略 |
24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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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 |
略略略略略 |
中标合同价款的10% |
|
3 |
分包 |
略略略略略.1 |
除专用合同条款第 略略略略略.2 项约定的允许分包,其余工程均不得分包。 |
|
4 |
逾期竣工违约金 |
略略略略略.2 |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合同总工期逾期的,每逾期1天罚款工程总造价的万分之三累计计取损失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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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 |
略略略略略.2 |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最高限额: 合同总价款的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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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预付款额度 |
略略略略略.1 |
预付款比例为合同总价的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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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质量保证金扣留百分比 |
略略略略略.1 |
工程结算总额的3% |
|
… |
…… |
…… |
…… |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
二、本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和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有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内容为准。
招标人: 泉州市丰泽丰泉商务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盖章或签字)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盖章或签字)
略略略略年略略月略略日
日期 | 项目阶段 | 标题 |
---|---|---|
03月13日 | 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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