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市交通信息中心反馈数据,车牌号粤C12287,登记人为梁家乐;车牌号粤C39737,登记人为梁永健;车牌号粤C79656,登记人为陈树南;车牌号粤C80205,登记人为杨燕等4辆重型货车在“两客一危一重”车辆智能监管系统产生风险次数超出法定安全系数。为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三条、《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四条、《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道路运输车辆智能监管系统应用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四条等规定,现决定撤销上述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并依法办理证件注销手续,现予以公示。并抄送至斗门交警大队和市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斗门支队。
请该车辆登记人自通告发出之日起立即停止使用上述车辆开展经营性货物运输业务。
特此通告。
珠海市斗门区交通运输局
略略略略年略略月略略日
注: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三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需要审查批准(包括批准、核准、许可、***、认证、颁发证照等,下同)或者验收的,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进行审查;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批准或者验收通过。对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验收合格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予以取缔,并依法予以处理。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撤销原批准。
二、《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四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及相关业务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原审批机关应当撤销其原批准: (一)不具备原许可条件的;(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经整改仍不合格的。
道路运输经营者及相关业务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批机关可以撤销其相应的批准:
(一)发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且负有主要以上责任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二)车辆严重超速、超载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连续三次通报或者严重危及行车安全被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报的。
三、《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道路运输车辆智能监管系统应用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四条 道路运输企业所属同一车辆因严重超速、超载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连续三次通报的,按照《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五条处理。
日期 | 项目阶段 | 标题 |
---|---|---|
2023年11月01日 | 公告 |
输入关键词,就可以随意搜索您想要的所属行业的最新招投标信息。
设置好地域和关键词,您就可以实时收到为您量身定制的行业招投标信息。
如果想第一时间了解项目的动态,可以盯住此项目,此后该项目的任何动态将第一时间推送给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