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推荐云南省交通运输工作先进集体的公示
按照《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云南省交通运输工作先进表彰活动的通知》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寻甸县交通运输局在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单位和工作部门开展推荐云南省交通运输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经广泛发动、集体研究、严格推选,拟向云南省交通运输厅推荐云南省交通运输工作先进集体1个,现予以公示。
一、推荐云南省交通运输工作先进集体
(一)评选条件
1.思想政治教育深入。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职工头脑,教育引领职工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道德风尚优良。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广泛开展诚实守信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教育,组织多种形式的道德实践活动,群众满意度高。
3.业务水平领先。坚持“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宗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统筹职能作用,扎实推进交通运输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5 年来推动本单位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主要工作指标居全省同行业领先位置,为云南交通运输事业作出突出贡献。
4.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组织领导体系、保障机制、考核激励机制、服务标准体系和社会监督体系,并得到较好执行;职工具有强烈的团队精神、敬业精神和服务意识,深入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等群众性文明主题实践活动。
5.领导班子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勤政廉政,作风民主,团结和谐,密切联系群众,职工支持率高,领导班子成员无刑事案件及违纪违法情况。
6.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和参与完成重大工作任务过程中,行动紧急、反应迅速,勇于担当、措施得力,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保护人民生命财产作出突出贡献或出色完成重大临时任务。
7.近5年来未受到过行政处罚,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等责任事故,领导班子成员无违纪违法案件及刑事案件,单位无“黄赌毒”等丑恶现象,未出现重大投诉、信访、舆情问题。
(二)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简要事迹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机关,正科级单位,现有集体人数13人。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四好农村路”和发展交通运输事业的指示精神,在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大力关心和支持下,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寻甸县交通运输局坚持强基础、补短板。截至目前,全县16个乡镇(街道)全部通油路,174个行政村100%通硬化路,1577个自然村通畅率达95%以上、通达率100%,危险路段设有生命安全防护措施,县城建有1个二级客运站,16个乡镇(街道)均建有四级客运站,建有招呼站144个。拥有城乡公交线路73条,城乡公交车辆427辆;市际班线4条,市际班车13辆;县城投放出租车90辆;凤龙湾水域拥有机动船舶34艘。新增高速公路3条、新增里程105公里、新增出入口11个,覆盖全县四分之三的乡镇,总里程达到174公里,位居全市第一,有出入口15个,随着陆寻高速的建设,境内高速更加密集。新增在库里程2483公里、新增在库桥梁43座,总的在库里程达3867公里、在库桥梁206座,资源路、产业路变成群众的致富路。投入略略略略略亿元,硬化路面1490公里、处置隐患1093公里、加宽路面99公里、改建双车道49公里、改善路网44公里、改建三级路35公里、拆改危桥25座,有力畅通了经济社会发展命脉,让群众出行更便捷、更安全。2022年6月,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通报表扬寻甸县为“四好农村路”建设省级示范县。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0月26日—11月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寻甸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或派驻纪检监察组提出书面意见,并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如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须签署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县仁德镇凤梧路29号,邮编:655200,联系电话:0871-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