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山东交警”政务新媒体宣传制作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D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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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名称:山东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山东交警”政务新媒体宣传制作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标包:A |
供应商名称:山东顺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供应商地址:营市西街西街工坊文化产业园F座203 |
中标(成交)金额:(可填写下浮率、折扣率或费率):略略略略略万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标包:A |
名称:山东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山东交警”政务新媒体宣传制作项目 |
服务范围:山东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山东交警”政务新媒体宣传制作 |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
服务时间:1年 |
服务标准:合格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标包A:吴海亭、卢诗君、马晓伟
标包A:山东顺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山东友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山东晟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80%收费标准 收费金额(单位:元):7788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无九、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未中标(成交)原因:1、山东晟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因设备性能(技术参数)存在负偏离项、服务方案等评审因素不占优势,导致技术部分得分偏低)2、山东友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因设备性能(技术参数)存在负偏离项、服务方案等评审因素不占优势,导致技术部分得分偏低)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山东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地 址: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33号(山东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联系方式: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县(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6号楼21层 联系方式: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十一、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