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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智能物证转运设备项目采购公告

江苏 公告 2023年10月10日 【原文链接】

江苏大友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智能物证转运设备项目(项目名称)进行内控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DY-2023H156

2、项目名称: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智能物证转运设备项目

3、预算金额:27万元(报价超过项目预算作无效响应处理)

4、采购内容:拟为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采购15组智能物证转运管理设备,每组包含两套智能化血样物证箱。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四章。

5、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个自然日。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本项目采购文件免费获取。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1013日上午9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30,下午14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00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请各潜在供应商将以下材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邮箱:(略略略).com),并注明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若有),代理机构将在收到邮件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回复供应商是否通过,通过后代理机构将会把采购文件发送至供应商邮箱,请各供应商留意邮箱情况。                        

1)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4)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网址:(略略略))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址:(略略略))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两天前办理。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供应商公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供应商可就用户***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四、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1、提交时间、地点

(1)时间:略略略略年略略月略略日14点00分-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95号3楼会议室。

2、开启

(1)时间:略略略略年略略月略略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95号3楼会议室。

3、份数

(1)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其中,报价表、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实质性资格证明文件另需单独封装壹份,作为采购人及代理机构评标前资质审查依据。

(2)响应文件电子版壹份(一般应为U 盘形式、随纸质响应文件一并提交,且U盘上需标明各家供应商单位名称)。

五、公告期限

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上一年度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满足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无;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略略略)、“中国政府采购网”(略略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4、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时间、地点: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如果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和采购人沟通。

5、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58号

(2)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丁工

采购文件编制:张工

联系电话: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联系传真: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95号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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