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略略略年略略月略略日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交通事故法医鉴定服务项目(二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宜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
行政区域 | 宜宾市 | 公告时间 | 略略略略年略略月略略日 |
评审专家名单 | 周敏,刘太勋,杨果 | ||
总中标金额 | ¥略略略略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江哲 | ||
项目联系电话 | 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 ||
采购单位 | 宜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宜宾市翠屏区蜀南大道西段2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 ||
代理机构名称 | 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宜宾市翠屏区岷江新区华富戎州兴城3栋2层13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 ||
附件: | |||
附件1 | |||
附件2 | |||
附件3 | |||
附件4 |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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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华大科技司法鉴定所(联合体成员:四川金沙司法鉴定所) | 成都市迎宾大道兴盛西路2号3幢C座501室 | 略略略元 |
合同包1:
服务类(四川华大科技司法鉴定所,联合体成员:四川金沙司法鉴定所)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 | 其他服务 | 交通事故法医鉴定服务 | 主要包括尸体(含晚期、早期尸体)常规解剖检验鉴定、尸表检验鉴定、损伤程度检验鉴定等 | 1.检验鉴定在交通事故发生地(市、区)内采购人指定地点完成,特殊情况协商鉴定地点;检验鉴定项目由采购人指定。 2.鉴定机构在收到检验、鉴定委托书后12小时内,前往指定地点开展检验工作;尸表检验、鉴定在检验完成后24小时内出具鉴定文书;24小时内不能完成的,应立即反馈协商鉴定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0个自然日(以下简称“日”);法医尸体常规解剖检验、鉴定在检验完成后20日内出具鉴定文书;20日内不能完成的,应立即反馈协商鉴定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日;法医损伤程度检验、鉴定在检验完成后10日内完成并出具鉴定文书;10日内不能完成的应立即反馈协商鉴定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日。 3.重新检验鉴定的,另行指派鉴定机构。 4.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规范标准进行独立、客观、公正检验鉴定,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义务。 5.对送检的样本,完成鉴定后无偿保存90日(有明文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6.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泄露案件相关信息。 7.鉴定业务档案应符合《司法鉴定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 8.其他应由检验鉴定机构履行的法定义务。 9.鉴定人员应当持有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并按照登记的司法鉴定执业类别,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10.须在项目服务所在地设有办公场所为本项目服务。 | 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内按采购人要求的方式完成履约。合同采取一年一签,在服务内容和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550,略略略略略 |
周敏、刘太勋、杨果(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本项目定额计取代理服务费人民币8250元。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转账或现金方式缴纳。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略略略略略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监督部门:宜宾市财政局,财政监督电话: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2.计划号: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2023]00582。3.成交金额:下浮10%。
名称:宜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宜宾市翠屏区蜀南大道西段21号
联系方式: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名称: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岷江新区华富戎州兴城3栋2层13号
联系方式: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项目联系人:江哲
电话: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略略略略年略略月略略日
日期 | 项目阶段 | 标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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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0日 | 中标 | |
2023年10月10日 | 中标 | |
2023年09月18日 | 中标 | |
2023年09月18日 | 中标 | |
2023年09月01日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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