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
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
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关于2023年度刘富村车辆段开通使用暖气项目
三、采购项目概况
本项目采购内容主要为冬季采暖期由供热方为我司指定区域提供供暖服务。
四、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直接采购
五、拟定供应商
洛阳北控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新区热力分公司)
六、直接采购采购依据
根据市场调研,能够为我司提供供暖服务的单位仅有洛阳北控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新区热力公司)1家,且该公司的收费定价标准符合洛发改价管[2013]12号文件要求,符合我司直接采购相关制度要求。
七、其它事项
对该项目拟采用直接采购方式及其采购项目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书面意见。公示期结束后,若无异议,则与公示的拟定供应商进行直接采购。如对采购人的异议答复仍存在疑问,可向投诉受理单位提出,后续按我司相关流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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