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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2023年度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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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辖区范围内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深入开展,按照市双随机办《关于印发〈2023年唐山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唐双随机办〔2023〕4号)和《唐山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唐交法字〔2023〕1号)工作要求,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抽查时间
略略略略年略略月略略日至9月30日。
二、抽查对象及比例
抽查对象为管辖区域内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抽查比例为30%(按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抽查)。
三、抽查实施部门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四、抽查事项
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监督检查,包括经营资质条件;经营行为规范执行情况;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道路运输驾驶员培训和从业人员继续教育情况。
五、组织实施
(一)检查方式
1.被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核查等方法进行。
2.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当场出示执法证,检查人员应当填写“一企一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一企一表”上如实记录。
(二)工作程序
1.制定工作方案,拟定《唐山市“双随机、一公开”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的执法抽查告知书》样本。
2.按照方案设定的条件,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采取系统自动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系统管理员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被检查对象的对比和确认。
3.系统管理员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从本单位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4.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随机匹配,生成一户企业一份随机抽查检查记录表(简称“一企一表”),并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手机端“冀上双随机”APP。
5.系统管理员将被检查对象分组情况、对应的执法检查人员的姓名和手机号码,报市局备案。
6.将《唐山市“双随机、一公开”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的执法抽查告知书》送达被检查对象。
7.派出检查人员2人,统一协调执法用车,统一行动,着制式服装,组成检查组,在约定时间到达现场进行检查。
8.告知检查结果。执法检查人员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后现场向被检查单位告知检查结果。
9.公示检查结果。执法检查人员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后经手机端“冀上双随机”APP或于3个工作日内通过网页端将抽查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
六、工作要求
(一)周密制定计划,认真抓好落实。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责任,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积极筹划,精心组织,主动开展并严格按要求完成双随机抽查工作。
(二)强化跟踪问效,加大督查力度。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督促指导,重点强化对抽查计划的制定与落实、按时限完成结果录入、发现问题的后续处理等环节的督查,坚决克服方案制定不认真、现场检查走过场、纸上填报、结果录入审核把关不严等不认真履行职责的现象。
(三)抓好宣传培训,提高社会影响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涉及广大企业,参加抽查的部门要加强宣传报道,公开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扩大抽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使广大企业知晓配合抽查的义务和相关权利,使社会公众了解并主动参与抽查活动,积极举报企业违法经营行为。
(四)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反馈情况。参加抽查的部门要认真发现抽查工作的亮点,总结经验做法及存在的问题,做好资料建档以及备案工作,按时按要求报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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