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公安局关于购买2023年度直属部门警用装备执法电子设备运维服务的计划
为更好地满足巡逻防控车组和处突队伍训练勤务需求,解决目前存在的装备报废率偏高的问题,缓解新采新购设备给政府造成的经费压力,在一段时期内减少信息化设备的反复更迭压力,充分挖掘装备使用潜力,最大程度发挥装备效能,按照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我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购买2023年度直属部门警用装备执法电子设备运维服务(属目录B1101项“维修保养服务”),现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3年度直属部门警用装备执法电子设备运维服务项目。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公安局
三、主要内容
对昆明市公安局直属部门在用的单警执法记录仪、执法采集工作站、移动警务专业核查终端、移动警务手持核查终端等执法电子设备及防刺战术背心、防暴头盔、防暴盾牌等警用装备进行维护保养。
四、预算资金
项目金额:略略略略略万元。
五、承接标准
具备执法电子设备运维和警用装备销售(维修)相关资质(能力)。
六、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按照与购买主体签订的服务合同要求,认真负责组织相关工作,按质按量按时完成项目内容。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分散采购限额标准60万元。除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各单位自行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执行。”该项目在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且金额未达60万元,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采购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的规定,昆明市公安局拟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合同内容支付服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