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关于公开遴选洛阳市非涉密电子政务网络统一服务项目造价咨询单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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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一、采购单位名称
洛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
洛阳市非涉密电子政务网络统一服务项目公开遴选造价咨询单位
三、采购方式
公开采购
四、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
财政资金,略略略略略万元以内
五、服务范围
提供洛阳市非涉密电子政务网络统一服务项目的预算编制及招标控制价咨询服务。
六、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信息化项目造价评估服务能力。
(3)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具有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关联关系的,都不得在本项目遴选中同时参选。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办公场地、专业人员配置及相应的技术资格。
(5)本项目之前三年,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和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略略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略略略),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略略略)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遴选(参选文件中须附在上述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
七、选聘程序和评定标准
(一)选聘程序
1.遴选工作组编制预算造价单位招标公告。
2.遴选工作组在洛阳市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发布遴选公告。
3.报名参加的投标单位编制投标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4.遴选工作小组对投标单位进行综合评审,确定遴选结果。
(二)评定标准
1.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项目预算造价遴选小组组织评审会,将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相关内容对各投标单位进行综合评议,依法依规选择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本次遴选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分,遴选工作组根据评审标准对各投标单位进行独立打分,推荐预算造价中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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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于未中标的投标单位,不再另行解释。
八、报送文件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业绩材料、项目投标方案、报价单、无违法承诺书等。上述资料中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须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2.项目负责人、团队成员从业资格等情况、近三年信用等级、荣誉表彰、体系证书等;近三年承担造价评估服务业绩案例;服务及保密承诺。
备注:以上资料(要求一正三副)由各投标单位自行密封包装,注明项目名称,并在封套上加盖单位公章,由投标公司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九、文件递交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请于略略略略年略略月略略日18时前将响应文件纸质版送至洛阳市开元大道与永泰街交叉口市民之家6023室,过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 周先生 梁先生 联系电话: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监督电话: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