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有关规定,《广州市白云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白沙产业园新建环状路网工程、广州轨道交通装备产业园二期路网工程、民科园核心区路网)》已经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批准同意,现按照相关规定,将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机关: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
二、批准时间:略略略略年略略月略略日
三、批准文件:《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关于<广州市白云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白沙产业园新建环状路网工程、广州轨道交通装备产业园二期路网工程、民科园核心区路网)>的批复》
四、公告内容
(一)使用预留规模的原因
经核查《广州市白云区功能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年)调整完善方案》,白沙产业园新建环状路网工程、广州轨道交通装备产业园二期路网工程、民科园核心区路网落实范围涉及非城乡建设用地略略略略略公顷,该部分用地不符合白云区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需使用白云区增减挂钩跨省调剂规模。
(二)预留规模使用的情况
白沙产业园新建环状路网工程、广州轨道交通装备产业园二期路网工程、民科园核心区路网拟使用白云区增减挂钩跨省调剂规模略略略略略公顷,共涉及13个地块,位于白云区钟落潭镇白沙村,江高镇井岗村、大岭村、罗溪村、南浦村、雄丰村,龙归街柏塘村,人和镇鹤亭村,太和镇大沥村、田心村,根据省自然资源厅规划修改数据在线软件检测,现状为农用地略略略略略公顷、建设用地略略略略略公顷、未利用地略略略略略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三)使用预留规模总结
规模使用来源为跨省调剂节余指标,规模落实后,白云区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期末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保持不变;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均按上级下达控制指标执行,与原规划保持一致,本方案编制过程中充分征求相关部门及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意见,方案合理可行。
特此公告。
附件: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
略略略略年略略月略略日
日期 | 项目阶段 | 标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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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8日 | 预告 | |
2023年08月17日 | 预告 | |
2023年08月04日 | 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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