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大队9个服务区警用业务用房(检查室)安装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延安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新区能源大厦20F03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略略略略年略略月略略日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ADC-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项目名称: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大队9个服务区警用业务用房(检查室)安装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略略略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大队9个服务区警用业务用房(检查室)安装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略略略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略略略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警察业务用房施工 | 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大队9个服务区检查站安装建设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142,略略略略略 | 1,142,略略略略略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大队9个服务区警用业务用房(检查室)安装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14〕185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0)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范围内产品有效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大队9个服务区警用业务用房(检查室)安装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附年检报告)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3)提供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的***建造师,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期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且无不良记录。
(4)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须具有有效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近年(2021年度至2022年度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磋商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
(10)截止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1)磋商保证金凭证及代理机构出具的磋商保证金收据;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略略略略年略略月略略日 至 略略略略年略略月略略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4:3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延安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新区能源大厦20F03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略略略略年略略月略略日 (北京时间)
地点: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五厅
五、开启
时间: 略略略略年略略月略略日 (北京时间)
地点: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五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略略略略略pt">略略略略略pt">(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略略略略略pt">加盖供应商鲜章的复印件1份前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新区能源大厦20F03号获取。
略略略略略pt">略略略略略pt">(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略略略略略pt">略略略略略pt">(3)请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网址:(略略略))***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大队
地址:延安市宝塔区河庄坪镇
联系方式: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延安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新区能源大厦20F03号
联系方式: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工
电话: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延安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略略略略年略略月略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