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行电子签章验证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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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强客户体验、提升业务效率,预防操作风险,推进宁夏银行各业务场景实现签名签章线上化服务,宁夏银行建立电子签章系统。截止目前,我行多系统均已接入电子签章系统,启用电子印章。为便于客户对电子签章真伪进行验证,现对电子签章相关事项进行公示。
一、电子印章名称
1.我行向会计师事务所等审计单位出具的询证函回函文件中加盖印章名称为“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函证专用章”。
2.客户通过我行对公网银下载的“电票背书转让回单”、“电票出票(收票)回单”及“电票贴现回单”中加盖的印章名称为“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回单专用章”。
3.我行通过电子保函系统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线上开立的电子投标保函加盖印章名称为“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合同专用章”,我行各分支机构对外开立的电子保函加盖印章名称为“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支行”公章。
4.客户通过移动信贷作业平台及多渠道整合平台申请贷款时,与我行签订的个人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及借款凭证中加盖印章名称为“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支行电子合同专用章”及机构负责人名章。
二、电子印章的法律效力
我行在询证函回函文件、业务回单、借款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上使用的相关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加盖的印记本质相同,属于我行合法、有效的真实意思表示,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具有法律效力。
客户可通过下载鉴印阅读器等方式查看PDF签章文档,验证电子印章及签名证书的真伪(操作方法详见附件)。
附件:
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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