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香格里拉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道路通行秩序,营造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城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决定自即日起,在香格里拉市市政道路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实现“群众文明交通意识明显提高,良好道路交通环境初步形成,群众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的目标。
二、整治范围
香格里拉市城市建成区内的所有通车道路,不含封闭式管理的小区、单位。
三、整治重点
(一)乱闯乱行:一是非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违反规定在机动车道或人行道上行驶,随意穿插机动车道,违反规定载人载物的;二是驾驶两轮摩托车不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不靠道路右侧行驶,违反规定超员骑乘,竞速飙车的;三是快递外卖骑手骑乘摩托车、非机动车乱闯乱行的。
(二)乱停乱放:一是机动车辆违反规定停放,或者在路内停车泊位逆向停放,或占用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盲道、消防通道停放车辆的;对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影响道路交通的一律进行拖移处罚;二是二轮摩托车、共享单车、非机动车(包含电动车、自行车等)不在规定区域停放或者停放不规范的;三是出租车、网约车乱停乱放、占道拉客的。
(三)不礼让行人: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的。
(四)行人违反通行规定:行人不走人行道、横过道路不走人行横道、翻越道路隔离设施等的。
(五)违反禁(限)行规定:燃油(电动)三轮摩托车、工程运输车、渣土车或者其他大中型货车违反《关于香格里拉市城区大中型货车禁止入城通行的公告》及其他禁(限)行规定通行的。
(六)其他严重违法行为:“飙车炸街”违法犯罪,机动车、电动车非法拼改装等。
四、法律责任
(一)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违法行为,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法律、法规采取劝离、锁车、拖移、曝光,并视其情节进行处罚,当事人还需到直属城市交警大队参加交通法规学习6个小时;对管理松散,主体责任不落实的单位,一律落实抄告制度,一律实行公开曝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阻碍执法部门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积极参与、支持和配合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服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摈弃不文明交通陋习,依法文明参与交通,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香格里拉市公安局直属城市交警大队
略略略略年略略月略略日
日期 | 项目阶段 | 标题 |
---|---|---|
2023年07月20日 | 公告 |
输入关键词,就可以随意搜索您想要的所属行业的最新招投标信息。
设置好地域和关键词,您就可以实时收到为您量身定制的行业招投标信息。
如果想第一时间了解项目的动态,可以盯住此项目,此后该项目的任何动态将第一时间推送给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