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231201
二、合同名称:成都市电子卖场(集采专区)合同
三、项目编号: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四、项目名称: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政府文家街道办事处集中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政府文家街道办事处
地址:青羊区文家街道大石桥社区四组666号
联系方式: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供应商(乙方):聚联鼎盛(成都)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2栋1单元10层1001号
联系方式: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投影仪 | 2(台) | ¥略略略略 | ¥略略略略 | (一)验收标准。 乙方交付的产品应同时满足下列1-3项要求,方可视为验收合格; 1.具有清晰、正确、完整的中文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出厂证明、装箱单、产品合格证书、质量保修卡、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其它应当随箱的技术资料。 2.符合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质量标准。 3.乙方所供产品需与本合同第一条的约定一致,但实际技术规格和参数高于第一 条约定的应视为合格。 如乙方未能提供上述资料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若验收时发现货物数量不足、型号与合同要求不符,或开箱时虽然货物外包装完好无损但箱内货物短缺或损伤,甲方有权拒绝接收或要求乙方进行补足货物,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二)验收程序: 1.验收工作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若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验货或是未能在合理期限内完成验货的,应当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2.由于乙方原因导致未能在合理期限内完成验货,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对于验收不合格的产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经两次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合同金额: 略略略元,大写(人民币):玖仟陆佰玖拾陆元整
履约期限:略略略略年略略月略略日至略略略略年略略月略略日
履约地点:文家街道办事处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略略略略年略略月略略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略略略略年略略月略略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政府文家街道办事处
略略略略年略略月略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