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自行采购货物类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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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信息来源: 阅读:28 次
根据《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会议纪要》[2021]4号的精神,武夷山国家公园生态茶园及黄坑管理站复绿建设项目,已具备实施条件,现由我局自行采购,拟通过比价遴选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货物。
一、
项目概况及要求
1、项目名称:
武夷山国家公园生态茶园及黄坑管理站复绿建设
项目
2、项目地点:
武夷山国家公园星村镇、黄坑镇。
3、采购内容:
在国家公园星村镇“燕子窠”种植银杏100株(包种包活),在黄坑镇坳头村塌方地、荒地、违种茶苗拔除地种植火力楠150株、木荷150株(仅提供苗木)。
4、项目金额
最高限价为4万元,采取比价遴选的方式(最低价中标法)选取供应商。
5、建设要求:
(一)种植时间
略略略略年略略月略略日前,100株银杏需全部运输到位,挖好穴,开始种植,在3月15日前完成种植;150株火力楠、150株木荷需在3月12日前运送到黄坑镇坳头村。
(二)苗木规格
1.银杏:米径:≥略略略略略cm;高度≥5m;树杆通直,树形饱满不偏冠,冠幅≥略略略略略m,土球直径大于50cm。
2.木荷:苗龄:两年生及以上;高度≥略略略略略m;袋装苗。
3.火力楠:苗龄:两年生及以上;高度≥略略略略略m;袋装苗。
(三)种植要求
银杏种植应根据茶园现场情况,采取挖明穴方式栽植,必须包种包活一年;火力楠、木荷的苗木合格率应保证在100%以上。
5、付款方式:苗木种植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支付合同总价的90%;一年过后,在通过验收后支付合同总价剩余的10%。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本采购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范围包含营林、造林等相关资质)。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
202
1
年
3
月5日至202
1
年
3
月
8
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14时30分至 17时30分,前往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办公楼210室(地址:武夷山市岩福路166号)报名和领取比价文件,或在微信、电子邮箱报名和领取比价文件。
四、采购办法
本采购项目按最低总价确定供应商;总价高于本项目最高控制价(
40000
元)的按废标处理,若出现相同的最低报价按抓阄的形式确定。必须填写单价报价表,且总报价必须等于单价报价表的合计金额,若不符按废标处理。
五、
供应商文件递交
1、
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请派代表于 202
1
年
3
月
9
日 9时前,将密封完整加盖公章的比价文件递交至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办公楼
210
室(地址:武夷山市岩福路166号);
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密封及加盖公章的比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
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时间、地点
202
1
年
3
月
9
日 9时,由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有关人员在五层会议室对供应商递交的比价文件是否符合采购公告的要求进行评审:若不符合要求的按废标处理;符合要求的供应商(≥2家)按本项目采购办法确定供应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价采购的公告和结果均在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公告栏和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网站(http://略略略)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
地 址:
武夷山市岩福路166号 邮编:
3543
00
电 话:
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5 联 系 人
:
陈
先生
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政府采购领导小组
略略略略年略略月略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