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2018〕29号)《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及《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黑教学函[2019]21号)有关要求,省教育厅组织开展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为及时完成在校、在籍学生信息核准、父母信息补录上传等工作,确保个税改革中“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两项教育专项扣除政策落实落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范围
2019、2020年入学学生(含专升本学生);
二、时间安排
2月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月1日,各学院采集研究生信息。
3月3日15:00前,发至研究生处邮箱(邮箱:(略略略).cn)。
三、采集方式
以学院为单位填写《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
四、注意事项
1、年收入超过六万的(父母或学生),才涉及个税扣除,不是所有学生都要采集。
2、是否采集父母信息,应尊重学生和家长意见,不要求100%采集。
3、建议采用传统方式线下核准学生信息、采集父母信息,并做好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因涉及学生和家长隐私,不建议在线/手机填报。
五、常见问题
1、如何核实学生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
答:学校只需要保障信息正确(准确登记学生提供的父母身份信息),不判断是否真实(不需要核实真的是他父母)。真实性由学生本人保障,学校留存必要的证据(如学生签字)。
2、目前年收入不到六万,但以后工资会涨,这次要不要填报?
答:这次可以报(备用),也可以等工资涨了再报。
3、父母只有一方涉及个税扣除(或单亲家庭),如何填报?
答:完整填写“父母或监护人1”相关的三项信息(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
特此通知。
研究生处
略略略略年略略月略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