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招聘法律顾问项目比选邀约公示
(招标编号:ZZ04337FW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招聘法律顾问项目(招标项目编号:ZZ04337FW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谈判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现采取比选方式实施购买法律服务项目,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比选活动。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购买法律服务,预算金额:10万元/年,最高限价:10万元/年,预算总金额:10万元/年。合同一年一签,购买人有权随时中止或终止合同,第二年、第三年以购买人上级机关预算批复为准。合同履行期限:法律顾问聘期三年。合同服务期为三年,一年一签。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凡是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同时满足本项目对供应商资质要求的、在中国境内***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律师事务所;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购买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为本项目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专业能力和资源;
(7)具备在本地的现场专业服务团队;
(8)具有较丰富的法律顾问服务经验;
(9)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略略略略年略略月略略日09时30分00秒---略略略略年略略月略略日16时30分00秒
获取方法:电子邮件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略略略略年略略月略略日13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因疫情原因,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参加比选,响应文件采用邮寄方式。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略略略略年略略月略略日13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路五里河城A座14层
七、其他公告内容
时间:从略略略略年略略月略略日至02月0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3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供应商须将如下资料扫描(PDF或JPG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邮箱:(略略略)(发送资料后,请供应商及时联系代理机构):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比选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领取比选文件的
无需提供)。
注:电子邮件名称应注明:“比选文件资料(报名单位 联系人 电话)”。
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将按照报名顺序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放比选文件、《购买文件登记表》。
比选文件发售价格:500元/本,售后不退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162号
联系人:李妮
电话: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路五里河城A座14层
联系人:刘昊金
电话: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电子邮件:邮箱:(略略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