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水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惠水县好花红镇吉安村坡上组简家坡
砂石矿山采矿权挂牌出让的公告
惠自然资矿挂告字(2021)2号
根据惠水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十八届(68)次惠常议〔2020〕7 号(之三)、十八届(87)次惠常议〔2020〕26号)和《关于研究贵州鑫鸿发建材有限公司等砂石矿山企业调整矿界、扩大生产规模等相关事宜的专题会议纪要》(惠府专议〔2020〕28 号之二)、《关于研究贵州鑫鸿发建材有限公司、惠水县高镇镇满告砂石有限公司、惠水县浩胜建材有限公司三家矿山企业申请延长采矿权有效期限相关事宜的专题会议纪要》(惠府专议〔2020〕223 号),同意“贵州鑫鸿发建材有限公司矿山调整矿界和扩大生产规模至52万吨/年,采矿权有效期限延长至6年,以不低于略略略略略元/吨计算采矿权出让价款”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6号)《矿业权交易规则》《贵州省矿业权交易暂行规定》《贵州省招标挂牌拍卖出让采矿权暂行规定》《贵州省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和《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深入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黔自然资规〔2020〕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规定,我局委托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水分中心对惠水县好花红镇吉安村坡上组简家坡砂石矿山采矿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出让采矿权情况
惠水县好花红镇吉安村坡上组简家坡砂石矿山矿区位于惠水县好花红镇吉安村坡上组,距离县城直距约38千米,由矿山道路及乡村道路连接主干道,电力设施及通讯较方便。地理坐标东经:106°35′07″- 106°35′17″,北纬25°55′05″- 25°55′21″,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见下表:
惠水县好花红镇吉安村坡上组简家坡砂石矿山矿区范围拐点坐标 |
||
序号 |
2000国家大地坐标 2000大地坐标系 |
|
X Y |
Y Y |
|
1 |
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006 |
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296 |
2 |
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614 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084 |
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031 |
3 |
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823 |
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611 |
4 |
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263 |
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019 |
5 |
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503 |
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221 |
6 |
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137 |
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384 |
矿区面积 |
0.0906平方千米 |
|
开采标高 |
+1206米~+108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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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储量 |
略略略略略万立方米
万立方米(略略略略略万吨) |
为规范本次采矿权出让工作,惠水县自然资源局委托贵州启辰景跃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对拟出让的矿区范围开展了地质工作,并提交了《惠水县好花红镇吉安村坡上组简家坡砂石矿山普查报告》。调整矿界后矿区范围内的建筑石料用灰岩资源量类共略略略略略万吨(略略略略略万立方米),设计生产规模52万吨/年(20万立方米/年),采矿回采率95%,设计服务年限26年。
二、出让方式
采矿权以挂牌方式进行出让,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本宗出让矿权内资源储量状况、交通条件、开采条件及项目要求,本次出让矿种用途只能作为建筑用砂石使用,不得作为其他用途。本次挂牌出让标的物为建筑用砂石矿采矿权,采矿权出让年限为6年(具体时间以采矿许可证标明的有效期限为准),矿山生产规模为52万吨/年(20万立方米/年),批准实际使用储量312万吨。
三、竞买人应具备的条件
1.竞买人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经济组织;
2.在惠水县境内***并具备建筑用灰岩就地加工的企业;
3.企业***资本不少于500万元(即不少于经审定的矿山开发利用方案预算的矿山建设投资总额的30%);
4.具有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5.具备良好信誉,有竞得履约的能力。
四、报名有关事宜
(一)申请参加采矿权竞买先领取《采矿权挂牌出让文件》,并熟知相关内容。
(二)申请参加采矿权竞买人在提出申请时,须经审查符合竞买资格条件后,缴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万元(¥:略略略略略元)整。提交的申请资料如下:
1.采矿权竞买申请书;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并提交原件验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复印件;委托代理的,还需提交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交原件验件)(以上复印件均需盖章);
3.矿业权竞买承诺书;
4.银行资信证明;
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6.采矿权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三)报名申请时间:2021年1月22日至2021年2月23日期间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四)报名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水县分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十二楼)。
(五)竞买保证金的缴纳和处置
1.竞买保证金交纳方式:公对公转账。(注:竞买保证金缴纳时必须填写所对应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
2.缴纳竞买保证金时间:2021年1月22日至2021年2月25日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挂牌成交后转作采矿权挂牌出让收益。未竞得者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4.开户银行及账号
开户单位名称: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水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贵州惠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六)本次挂牌不接受电话、电邮及信函等方式报名。
(七)未尽事宜另行咨询。
五、挂牌时间和地点
挂牌时间:2021年2月26日至2021年3月11日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挂牌报价截止时间:挂牌出让活动期届满之日略略略略年略略月略略日16:00。
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水县分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十二楼)。
六、采矿权挂牌出让有关事宜
(一)挂牌起始价的确认
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收益起始价是根据原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发布贵州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的公告》(2018年第16号)和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十八届(87)次惠常议〔2020〕26号)等文件规定,以及惠水县自然资源局专题会议研究决定,报县人民政府批准,挂牌出让起始价定为壹佰陆拾肆万元整(¥: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00元)。
(二)增价幅度
本次采矿权挂牌竞价增价幅度由惠水县自然资源局专题会议研究后决定,每次增价幅度为叁万元整(¥:略略略略略元)及其整数倍。
本次挂牌出让的惠水县好花红镇吉安村坡上组简家坡砂石矿山采矿权是在原惠水县好花红镇吉安村坡上组简家坡砂石矿山申请扩大生产规模、调整矿界的基础上进行的出让。为保障原矿业权人贵州鑫鸿发建材有限公司的合法权益,惠水县自然资源局根据《贵州省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规定,通过实地核查贵州鑫鸿发建材有限公司提供资料方式对原惠水县好花红镇吉安村坡上组简家坡砂石矿山采矿权前期工作投入和固定资产投资进行了估算,估算结果为叁仟贰佰壹拾万元整(¥: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00元)。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委厅字〔2018〕6号)第二条的规定,本宗采矿权的竞得人若为贵州鑫鸿发建材有限公司,则不须再支付原惠水县好花红镇吉安村坡上组简家坡砂石矿山前期工作投入和固定资产投资费用总计人民币叁仟贰佰壹拾万元整(¥: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00元),竞得人确定为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则须支付原惠水县好花红镇吉安村坡上组简家坡砂石矿山(贵州鑫鸿发建材有限公司)前期工作投入和固定资产投资费用总计人民币叁仟贰佰壹拾万元整(¥: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00元)及其它合法收入,并在60日内与贵州鑫鸿发建材有限公司签订支付协议,方可申请办理新的采矿许可证。
七、细则及说明
(一)竞得人应对竞买申请书的承诺承担责任并全面履行,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水县分中心对竞买人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查,符合竞买资格的,发给竞买人申请回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申请:
1.申请文件在报名截止时间后收到的;
2.申请文件不齐备和不符合挂牌出让规定的;
3.申请文件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
4.申请人不具备资格的;
5.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二)在办理采矿权竞买报名手续后,交纳竞买履约保证金,成为竞买人后,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水分中心向竞买人提供采矿权挂牌出让文件资料如下:
1.挂牌出让公告、竞买须知、矿业权竞买承若书(样本);
2.竞买申请回执;
3.竞买资格确认书(样本);
4.采矿权出让合同(样本);
5.惠水县好花红镇吉安村坡上组简家坡砂石矿山普查报告(竞买人可现场查看)。
(三)竞买人按挂牌出让公告的日期及地点索取挂牌出让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挂牌出让文件的内容。对挂牌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向惠水县自然资源局查询,也可自行现场踏勘挂牌出让矿区的资源情况(费用自理)。如有异议,应在申请竞买前提出。竞买人一旦报名并缴纳履约保证金参加竞买,均视为无异议。
(四)挂牌出让工作程序
1.在惠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上发布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2.受理竞买人报名申请,进行材料审查,确认竞买人资格。
3.组织进行资料查阅或矿区现场踏勘。
4.具体工作程序为:(1)公布挂牌起始价;(2)接受竞买人应价并确认;(3)更新公示挂牌价格;(4)确认挂牌结果及竞得人;(5)签订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
(五)竞买人报价由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水分中心确认后,更新挂牌价继续接受新的报价。在挂牌期限内,若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高于起始价并符合其它条件的,挂牌成交。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出价高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在挂牌期限内无应价或者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起始价或均不符合其它条件的,挂牌不成交;在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要求报价的,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水分中心对本次挂牌出让的采矿权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六)挂牌结束后,最后成交价即确定为本次采矿权出让收益,原惠水县好花红镇吉安村坡上组简家坡砂石矿山前期工作投入和固定资产投资费用总计人民币叁仟贰佰壹拾万元整(¥: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00元)不作采矿权出让收益。
(七)挂牌结束后,竞得人应当场与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水分中心签订《惠水县好花红镇吉安村坡上组简家坡砂石矿山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在惠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上发布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公示,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5个工作日内交清交易服务费,并在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与惠水县自然资源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应根据《采矿权出让合同》的约定在规定时间内交清采矿权出让收益。
(八)按《采矿权出让合同》的约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后,竞得人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备齐办理采矿登记所需的已通过审核的相关资料,到惠水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
(九)竞得人领取采矿许可证时,需按国家政策规定缴纳采矿权使用费,并到协作银行缴存相应额度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
(十)竞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惠水县自然资源局可取消其竞得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惠水县自然资源局有权对成交采矿权另行挂牌出让。另行挂牌出让收益低于第一次成交价的,差额部分由违约人承担。
1.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隐瞒重要事实、恶意串通或者采取其他非法手段竞得出让标的的;
2.竞得人不能履行《惠水县好花红镇吉安村坡上组简家坡砂石矿山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规定的义务的;不能履行与惠水县自然资源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义务的;
3.在规定时间内不能付清全部挂牌出让收益和不按规定及时办理有关证照的;
4.竞得人不能如期支付原惠水县好花红镇吉安村坡上组简家坡砂石矿山(贵州鑫鸿发建材有限公司)前期工作投入和固定资产投资费用总计人民币叁仟贰佰壹拾万元整(¥: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00元)及其它合法收入的。
八、风险提示
(一)出让人提供的地质资料勘查程度较低,不对竞买申请人构成任何承诺,实际矿石数量及质量由竞买人自行根据市场评估投资风险和回报。
(二)矿业权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变化、政策法规变化导致关闭等风险,竞买人在竞买前应当预见到有关风险,在竞得后须自行承担风险所带来的损失。
(三)本次采矿权的出让仅保障矿业权竞得人取得对采矿权规定范围内建筑石料用灰岩的合法开采权利,不对矿区开发利用过程中涉及到的工农等关系协调作出任何承诺,本次挂牌出让采矿权矿区开发利用所涉及的土地占用、林木占用、基础设施使用、群众搬迁等关系协调及补偿费用均由矿业权竞得人负责,风险自担。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采矿权的所有文件资料中所说的矿业权出让收益均不含第一年的采矿权使用费、本年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
(二)本次挂牌出让工作涉及的第三方编制的《惠水县好花红镇吉安村坡上组简家坡砂石矿山普查报告》编制费、惠水县好花红镇吉安村坡上组简家坡砂石矿山(贵州鑫鸿发建材有限公司)前期工作投入和固定资产投资费用、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水分中心公告费等,均由竞得人承担,不计入此次挂牌的采矿权出让收益,上述费用均由竞得人按照相关规定另行支付。
(三)采矿权竞得人在申请采矿许可登记前,应按矿山建设标准编制《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经专家审查论证通过并报自然资源部门备案,同时提交生态环境部门下发的矿山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通过审查的批复文件。
(四)采矿权竞得人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后,必须依法完善林地占用、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矿山用地、水土保持和安全生产许可等相关手续后,方可按审查批复的《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开工建设,因采矿权竞得人自身原因及非不可抗因素导致矿山不能进行开发的,风险和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五)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活动的未尽事宜,由惠水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十、竞买人应遵守挂牌出让活动纪律,如发现有恶意串通、操纵竞价及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竞买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十一、本次挂牌出让活动中,若发现有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行为的,可实名向惠水县纪委监委举报或控告。
十二、联系方式
惠水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854-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联系人:龙清洪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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