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解除贵阳市自然灾害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发布日期: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浏览次数:0次 字体:【大 中 小】
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区(市、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贵安新区社会事务协调局、贵安新区直管各乡(镇)、各应急救援队伍:
根据《贵阳市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及气象监测预报,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1月12日解除抗凝冻IV级应急响应。
贵阳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
略略略略年略略月略略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