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噪声区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榆垡组团B区)(六标段)室外工程
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噪声区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榆垡组团B区)(六标段) 已由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发改(前期)【2019】7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北京新航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为
大兴区榆垡镇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
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噪声区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榆垡组团B区)(六标段)室外工程 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北京建工四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亦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专业分包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略略略略略本专业分包工程名称
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噪声区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榆垡组团B区)(六标段)室外工程
略略略略略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略略略略略㎡ 合同估算价
3732 (万元)
略略略略略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
榆垡镇
略略略略略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工期要求
176 日历天
略略略略略本专业分包工程的招标范围
包括室外给水管线、中水管线、消防水管线及阀门井,雨污水管线及检查井、雨水调蓄池、化粪池,二次供热管线、弱电(不含弱电线缆)、消防报警(仅含管孔管井)、电动三轮车充电桩系统、承载结构路面及停车位、小区照明、围墙(含大门、岗亭等)、与红线范围内各房建进出管线的接驳及与大市政的接驳等的供货、成品保护、安装、调试及验收(含土方开挖及回填、换填、渣土消纳)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资质承包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直至竣工验收交付物业。
略略略略略其他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略略略略略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新]及以上 资质,近
/ 年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建造师一级 (含以上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略略略略略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采用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专业分包工程中参加资格预审。
略略略略略其他要求
无
4. 申请人信誉要求
略略略略略 失信被执行人
本专业分包工程招标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
限制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略略略略略其他要求
5.资格预审方法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如果申请人少于
7 家(含),本工程招标
可以 由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本次申请人资格要求且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
2021 年
01 月
08 日
16 时
00 分至
2021 年
01 月
13 日
16 时
00 分,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企业CA电子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略略略)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的具体时间以电子化平台通知时间为准。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凡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者,方可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企业CA电子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略略略)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的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成功时间,申请人应保留上传成功回执。本专业分包工程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01 月
19 日
16 时
00 分。
电子化平台中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已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网址:网址:(略略略))上发布,并同时在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补充说明
具体内容:
最大管径:DN200(无压力管道)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北京建工四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亦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北京市东城区永外沙子口中街32号 |
地 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盛北街1号院38号楼4层408 |
联 系 人: 刘经理 |
联 系 人: 韩龙 |
电 话: 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
电 话: 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
传 真: 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
招标人或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盖企业CA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盖个人CA电子印章)
2021 年
01 月
0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