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促进粮食生产的八条措施”市级补助资金公示
来源: 永泰县 发布时间: 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浏览量:{{pvCount}} 【字体: 】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促进粮食生产的八条措施>的通知》(榕政综[2020] 94号)和《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促进粮食生产的八条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榕农综[2020] 153号)文件精神,经农业经营主体自主申报,村委会、乡镇审核、公示,全县符合条件的抛荒撂荒耕地复种粮食作物补助面积略略略略略亩,新流转耕地改种水稻补助面积略略略略略亩,小计略略略略略亩;申请抛荒撂荒耕地复种粮食作物及新流转耕地改种水稻市级补助金额略略略略略万元,现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促进粮食生产的八条措施”市级补助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略略略略年略略月略略日开始,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欢迎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监督电话: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来访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接待处室:县种植业服务中心、驻局纪检监察组
来信投寄:县种植业服务中心、驻局纪检监察组
通讯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塔山路32号
(邮政编码:35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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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附件:1.福州市抛荒撂荒耕地上粮食种植补助申请汇总表 略略略略略pt">2.福州市新流转耕地改种水稻补助申请表汇总表
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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