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附属医院):
根据学院《齐齐哈尔医学院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修订)》文件要求,现开展硕士学位授权点(医学技术、药学、临床医学、基础医学、护理、公共卫生、应用心理)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术学位导师遴选条件
除符合文件中导师遴选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相关学术业绩要求。
1.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者须有主持科研项目经历,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高水平论文1篇及以上。
(2)获得厅(局)级及以上的科学技术奖(主持人)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前5名)。
(3)获得专利1项(第一发明设计人)。
(4)参编著作或教材1部。
2.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者须主持科研项目(经费3万元以上),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核心期刊论文2篇及以上。
(2)获得厅(局)级及以上的科学技术奖(主持人)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前3名)。
(3)获得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第一发明设计人)。
(4)参编著作或规划教材1部。
3.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者具有博士学位,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科研经费10万元以上),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高水平论文2篇及以上。
(2)获得厅(局)级及以上的科学技术奖(主持人)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及以上(前3名)。
(3)获得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3项(第一发明设计人)。
(4)参编规划教材1部。
二、专业学位导师遴选条件
除符合文件中导师遴选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者,有主持科研项目经历,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有稳定的研究方向。
2.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者须有主持科研项目经历,有充足的科研经费,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高水平论文1篇及以上。
(2)获得厅(局)级及以上的科学技术奖(前3名);或校级及以上应用新技术奖(前3名);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前5名)。
(3)获得专利1项(前3名)。
(4)参编著作或教材1部。
3.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者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或科研经费5万元以上),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核心期刊论文1篇及以上;
(2)获得厅(局)级及以上的科学技术奖(主持人)、校级及以上应用新技术(主持人)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前5名);
(3)获得专利1项(第一发明设计人)。
(4)参编规划教材1部。
三、院外人员聘任我院兼职研究生导师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符合导师遴选条件。
2.申请我院兼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应在申报学科相关领域从事生产实践、临床实践、服务、管理等工作5年以上,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较突出的工作成绩和较高的业务水平。可适当放宽对学术成果的要求。
四、遴选学科
医学技术、药学、临床医学、基础医学、护理、公共卫生、应用心理。
五、遴选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申请人员根据研究领域对应相关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提出申请,填写附件1《齐齐哈尔医学院申请博/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登记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申请人员原则上选择一个学科、专业申请。
(二)各学位点所在单位负责该学位点导师遴选工作(临床医学学位点由附属第一医院、附属第二医院、附属第三医院分别遴选本单位导师),并以部门为单位将附件1《齐齐哈尔医学院申请博/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登记表》汇总并审查后(注: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请专业学位导师的申报者仅填写附件2《齐齐哈尔医学院(学科名称)遴选硕士研究生导师汇总表》),于5月31日11:00前将登记表、汇总表纸质及电子版、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报至研究生院1606室。
联系人:陈老师(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略略略略年略略月略略日